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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0日 | 点击数: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按照“公开、公平、德才兼备和学科配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09年计划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80名,其中: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55名,音乐25名,美术25名,体育10名,计算机15名(招聘岗位附后)。

计划招聘农村初中教师10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12名、英语23名、物理7名、化学9名、政治7名、历史6名、音乐10名、体育5名、美术10名、计算机6名(招聘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自愿到农村边远中小学任教,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2、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2010年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3、招聘农村初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2010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0日-24日。

2、报名地点:谯城区教育局前楼2楼。

3、报名所需资料:

社会人员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处初审,并填写《谯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报考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进行现场采像。此外招聘人员还需提供近年来原基层工作单位表现证明(无工作单位由居委会或行政村出具表现证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和有关资料齐全方可报名。

2010年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和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小学、初中教师时,须持师范类院校出具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并填写《谯城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报考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进行现场采像。凡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列入拟聘对象,进入选岗程序。待2010年8月1日前,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等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届时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4、每人限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5、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45元。分学科专业知识、学科教学设计和公共知识三科。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数设置: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以现行普通师范专科相应的专业课知识为主,设专业基础知识60分,教学设计50分,教育学、心理学、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40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类的考生除考本专业课教学设计外,还要加考小学语文低年级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以现行普通师范类本科相应的专业课知识为主。设专业基础知识60分,教学设计50分,教育学、心理学、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40分。

笔试均采取闭卷形式,笔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录像备查。

(三)考核及资格复查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同类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规定,参加国家倡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其次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按教学设计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进入资格复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送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查出现空缺岗位,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查结果将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四)体检

1、考核及资格复查合格人员在区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因体检不合格者而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类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及资格复查、体检均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对象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 受社会监督。如经查实有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选岗。按报考学科和招聘不同类型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数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2、新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管理权限审批后,纳入编制管理,财政拨发工资,首聘期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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